佛教名詞:【講經】-佛教講經說法
講經(佛教解釋)
在佛教傳統(tǒng)上,開大座講經說法時,有一定的規(guī)矩。這種規(guī)矩有兩種主流,一出自印度那蘭陀佛教大學,另一乃印度超戒寺傳統(tǒng),這兩種說論規(guī)矩都是正確的。超戒寺說法的規(guī)矩,是要在說正題前,先說明:第一、造論者之權威性;第二、所說教法本身之特點;第三、說法者與聞法者該依的規(guī)矩。前二者是為了令聽眾知道將說之法的來源清凈(源于佛陀)、有傳承(歷代祖師)、有依據(經、律、論),而且令聽眾生出敬信心。
講經說法必須有清凈的傳承。想聽或講一個法門的人,首先要弄清楚其傳承來源。如果是學一部論,有一些問題我們必須弄清 這是誰著的論?傳承依據是什么?是否繼承印度諸宗大師之思想與傳承?抑或是著者自己的創(chuàng)作?如果是自己的創(chuàng)作,如果來源、傳承及依據不能確定清凈及可靠,則所學到的不一定是佛法!若依之修持,所得之證悟極可能是連本師釋迦牟尼也沒聽過的證悟 ,便有卷入歪門邪道的危險。
口傳必須是口耳相傳,歷代不斷。很多人以為自己看看經文就行,其實傳承是十分重要的,傳承之加持亦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只靠自己的猜測、想像,以凡夫的心態(tài)理解,信口開河,想怎么說就怎么說,很容易誤解、歪曲,甚至流于歪理邪說,誤導自己,也誤人子弟。實為佛門之不幸。因此,《憨山大師費閑歌》中說:
修行容易遇師難,不遇明師總是閑; 自作聰明空費力,盲修瞎煉也徒然。
得到明師(參見:善知識的標準)的指教,就是傳承,可以避免盲修瞎煉的危險。如果是我認為如何如何,我的看法如何如何,我要如何如何,我的見解如何如何 ,我想如何如何等等,那所說很可能是我法,不一定是佛法!這樣的我法,最好不說、不聽,否則有走入錯路的危險。而應該說:經、律、論如何寫的,佛陀、菩薩如何教導的,祖師如何講的等等。佛弟子必須保持這種傳承的清凈無誤,不要令此傳承變質、歪曲或受到污染。否則必害人又害己,為佛門之大患。
講經說法之規(guī)矩分四部分來講述,一為思維說法的利益;二為對法及佛尊敬;三為說法的正確方法;四為應否說法之準則。
(一)思維講經說法的利益。
《勸發(fā)增上意樂經》中寫道,講經說法有二十種殊勝利益,例如成就智慧、諸佛護持等等。我們雖不為自己的利益而說法,但講經說法的確能感召這許多益處,這些利益亦有利于我們的修持。
以上所說利益,不限于開大座講經說法者方能獲取。在日常中,不論出家或在家眾,亦不論是否師父之輩,如果我們對朋友非正式地講說佛法,或對畜牲念誦真言使其聽聞,甚至是在誦經咒時觀想非人、龍族、鬼類等也來聽聞,都屬于法布施,所以亦得同樣利益。
(二)對佛法及佛陀尊敬。
佛陀在說法時,尚且要對自己所說之法表示尊敬而親手布設法座。我們在說法時,也應像佛陀般對將說之法生敬重心,說法者同時也應憶念佛陀的恩德。
(三)講經說法的正確心理與方法。
在內心上,說法者不應有贊自謗他的心理,不可因自私而存有密不示人之心,亦不可因為懶惰而拖延說法,而應有慈悲心。為了名聲及吸引徒眾而說法的心態(tài),是最要不得的。同時,前述聞法者之六種想法,除卻第四條對說法人并不適用以外,說法者亦應具備,即必須把聽法者視為病人、把佛法視為良藥、把自己視為醫(yī)師、對佛陀念恩及愿正法久住。
在說法程式上,我們應先作沐浴及換上干凈的法衣。在步向法座時,應發(fā)起清凈的說法動機(為利眾生愿成佛),(在藏傳佛教中還要)觀想當天將說之法的歷代祖師,最上方為第一代祖師,最下方是得自該法傳承的恩師,然后我們對法座頂禮三拜,方可上座。上座后,觀第一代祖師降下融入第二代祖師,第二代祖師又降下融入第三代祖師最后他們輾轉全融入了自己的上師之中,然后上師降下而融入坐在法座上的自己的身心中。
在上座坐好后,必須誦念《金剛經》文句: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這樣做是為了提醒自己:我現在雖暫時在高座上說法,但這也是無常!以防自己生出傲慢的心,自以為是個大法師。
然后,聽者與講者共誦《般若心經》,再由聽者供曼達及誦求法偈句,說法者先以額頂觸將說之經論以示尊敬,然后全體同誦皈依文。
法會中誦皈依文時,聽眾與講者所誦內容有少許差別。
聽者應誦: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覺,佛陀正法以及圣僧眾, 因作聞學等諸修持故,愿證佛境利普有情生。
說法者則誦: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覺,佛陀正法以及圣僧眾, 因作講說等諸修持故,愿證佛境利普有情生。
最后,說法者應作說法手印,并誦:
天與非天人與非人王,及帝釋等護持正法眾, 佛陀善說寂靜安樂因,我今宣說請臨聽正法。
有些天神及非人眾生亦信佛法,但他們天性有極度的潔癖,不能忍受與人一起坐在地上。我們雖無天眼能看到天神及非人等,但他們或許亦會來臨聽法,所以我們在心中準許他們坐于虛空中聽法。
然后,我們便可開始說法。在說法中,應依據佛說經典,輔以諸論所說,再加上個人或自己師父的體驗心得,絕不可憑個人臆測而主觀地亂說,亦不可夾雜地、無條理地演說,更不可跳過難講的部分而專挑易講的部分。在正常情況下,我們應盡量保持舉止優(yōu)雅及舒顏微笑,令聽者對正法心生歡喜。
(四)應否講經說法之準則。
除特殊情況外,在無人請求時,我們不應主動正式登座說法。立者不應為坐者說法,坐者不應為臥者說法,坐低座者不應對坐高座者說法。此外,對帶著武器、騎在馬上或者戴帽來聽法的人,我們亦不應說法,以示對法之尊重。當然,這些是為了尊重佛法的緣故而存在的規(guī)矩。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略為開許,譬如聽法者已病至不能坐起時,因為他并非因不敬法而臥著,我們亦可說法;在某些地區(qū)的民族文化中,他們是終生必須戴帽的,而這并非不尊重佛法,在這些情況下亦或可酌情開許。
有關這些,其實聽法者也應留意,例如在聽法時不應戴帽及帶兵器、應恭請說法者居上座而說法等等。這些都是佛教的教法傳統(tǒng),是為了表示對佛法的尊敬,并非是為了讓說法者感到高人一籌。
以上所說的或許較為沉悶,但如果我們沒把初始的部分搞對,后來所作的一切均為浪費時間,所以我們必須重視這些前面的細節(jié)。
日后大家聽法時,乃至日后大家有機會應求而說法時,都應依循。
附:所謂自創(chuàng)的佛法,算不算佛法?
佛法是指佛陀所傳之法。佛法分顯密兩個部分,顯法佛經稱三藏,即經、論、律三藏;密法佛經稱四續(xù),即事、行、瑜珈、無上瑜伽等四續(xù)經。三藏、四續(xù)都是佛陀所說,或大菩薩所說,而佛陀親自認可之法,是佛祖開寂后,由菩薩、阿羅漢大弟子經過數次結集,整理成文字資料流傳下來,后來又翻譯成各種文字的。凡是顯宗佛法都有三藏經典和龍樹、彌勒、無著、世親等佛陀親自授記解經的大菩薩所作的經論的經典根據;凡是佛弟子所作的論釋,都是佛經的解說,沒有一樣是自己新創(chuàng)的;凡是密法都有密續(xù)部佛經的根據。佛法只有立教、宣傳的教主佛陀才有資格說,因為佛法是斷二障,證四身,獲遍知的無漏大法,只有親斷二障,親證無上果位成就的佛陀才有現量經驗和說法的四無礙和四無畏智慧,別說無明覆蓋的凡人,就連十地菩薩都沒有創(chuàng)造佛法的資格。懂得這個道理,我們就會知道,那些所謂自創(chuàng)、自悟之法,都是魔入心竅,弄虛作假,亂法害人者的所為,一律不可信奉。若三寶正信弟子,信奉宣揚此類人造佛法,虛假佛法,就會違犯三皈戒律而毀壞善根。
附:講經說法和聽聞完結時應該如何做?
講經說法和聽聞完結時,聽、聞雙方應恭誦《菩提道次第愿文》等回向文,或《回向偈》:愿以此功德,莊嚴佛凈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所有見聞者,悉發(fā)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在離開時,聽眾不可像電影院散場般一哄而散,而應猶如不舍得走似地魚貫離場。這些是為了依循傳統(tǒng)及為了積集吉祥的緣起。應將所有功德回向眾生和佛果(為利眾生愿成佛),這樣,才能得到上述所有殊勝的大利益。正如印光法師所說:
日用之中,所有一絲一毫之善,及誦經禮拜種種善根,皆悉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如是,則一切行門,皆為凈土助行。猶如聚眾塵而成地,聚眾流而成海;廣大淵深,其誰能窮?然須發(fā)菩提心,誓愿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回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正)與徐福賢書》)
須知真能念佛,不求世間福報,而自得世間福報?!救玳L壽無病,家門清泰,子孫發(fā)達,諸緣如意,萬事吉祥等】若求世間福報,不肯回向往生,則所得世間福報,反為下劣。而心不專一,往生便難決定矣。 (《(正)與陳錫周書》)
你要曉得,來生做人,比臨終往生還難。何以故?人一生中所造罪業(yè),不知多少。別的罪有無且勿論,從小吃肉殺生之罪,實在多的了不得。要發(fā)大慈悲心,求生西方,待見佛得道后,度脫此等眾生,則仗佛慈力,即可不償此債。若求來生,則無大道心,縱修行的功夫好,其功德有限;以系凡夫人我心做出來,故莫有大功德。況汝從無量劫來,不知造了多少罪業(yè);宿業(yè)若現,三途惡道,定規(guī)難逃;想再做人,千難萬難。是故說求生西方,比求來生做人尚容易。以仗佛力加被故,宿世惡業(yè)容易消;縱未能消盡,以佛力故,不致償報。 (《(三)復智正居士書》)
當須發(fā)決定心,臨終定欲往生西方。且莫說碌碌庸人之身,不愿更受,即為人天王身,及出家為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大宏法化,普利眾生之高僧身,亦視之若毒荼罪藪,決定不生一念欲受之心。如是決定,則己之信愿行,方能感佛;佛之誓愿,方能攝受。感應道交,蒙佛接引,直登九品,永出輪回矣。 (《(正)復高邵麟書三》)
回向發(fā)愿心,謂以己念佛功德,回向法界一切眾生,悉皆往生西方;若有此心,功德無量。若只為己一人念,則心量狹小,功德亦狹小矣。譬如一燈,只一燈之明;若肯轉燃,則百千萬億無量無數燈,其明蓋不可喻矣,而本燈固無所損也。世人不知此義,故止知自私自利,不愿人得其益。 (《(三)復章道生書》)
回向者,以己所修念誦種種各功德,若任所作,則隨得各種之人天福報。今將所作得人天福報之因,回轉歸向于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以作超凡入圣、了生脫死,以至將來究竟成佛之果,不使直得人天之福而已。用一回字,便見其有決定不隨世情之意;用一向字,便見其有決定冀望出世之方。所謂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自向他也。所作功德,人天因也,回而向涅槃之果。所作功德,生滅事也,回而向不生不滅之實相妙理。所作功德,原屬自行,回而向法界一切眾生,即發(fā)愿、立誓、決定所趨之名詞爾。有三種義:一、回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此即回事向理之義。二、回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此即回因向果之義。三、回向法界眾生,同生凈土。此即回自向他之義?;叵蛑x大矣哉!回向之法雖不一,然必以回向凈土,為唯一不二之最妙法。以其余大愿,不生凈土,每難成就;若生凈土,無愿不成。以此之故,凡一切所作功德,即別有所期,亦必須又復回向凈土也。 (《(三)復愚僧居士書》)
印光法師慈悲心切,再三囑咐,深恐我們走錯路,受大苦。我們應當反復念誦,牢記在心。一心念佛、學佛,求生西方,成佛度眾生,報父母恩,報師長恩,報祖國恩,報眾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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